军委装备发展部某局已于2022年1月29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预研指南”版块发布了装备预研共用技术第二批指南(2022年),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装备预先研究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公开发布的非密指南条目不要求申报单位具有保密资质。
2.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保密资质。如保密资质过期的,应提供由保密资质认证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可采用独立申报或联合申报方式,其中,独立申报方式只包括一家申报单位,无其他单位联合参研;联合申报方式由申报单位牵头,其他优势单位自愿联合参研。
4.针对同一指南条目,同一单位只允许申报或参与申报一份项目申请书,如果发现同一单位以牵头申报或联合参研任一形式出现在同一指南条目两份申请书中,相关申请书均将视为无效。
5.申报单位和联合参研单位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填报《共用技术项目申请书(会评)》中的审核意见表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6.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应为标准全称,与单位公章名称和银行账户名称严格一致,并作为后期合同订立单位名称。
(二)申请人
1.申请人应为中国国籍。
2.申请人限1人。同一年度,以申请人身份申请及在研的装备预研共用技术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三)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必须满足指南条目所列研究目标(含技术成熟度)、主要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经费限额等全部要求;除指南条目明确允许,不可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申报单位可缩短研究进度。
(四)其他
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报单位和申请人;不受理承担上一个五年规划装备预研共用技术项目,未通过验收的申请人。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信息表》纸质版(A4纸,加盖单位公章)1份和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
2.保密资质复印件纸质版(A4纸,加盖单位公章)1份和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保密资质单位名称应与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信息表》中单位严格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3.《共用技术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版(EXCEL版)1份,请确保信息表内容与申请书严格一致,清单顺序应与申报项目文件提报顺序一致。
4.《共用技术项目申请书(盲评)》、《共用技术项目申请书(会评)》含附件,电子版(扫描PDF盖章版)材料1份。
5.《申报单位信息表》纸质版和保密资质复印件纸质版只需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提报一份,其他电子版文件集中刻录1张光盘提报。
(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申报单位简称-申报单位信息表。
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申报项目信息表。
3.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项目申请书(盲评)。
4.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项目申请书(会评)。
(三)注意事项
1.指南条目名称包括三部分内容:“共用-509××××××××(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例如:指南条目“共用-509××020301-高温合金研究”,“共用”表示该指南条目属装备预研共用技术,“509××020301”为项目编号,“高温合金研究”为项目名称。
2.会评申请书相关内容应与盲评申请书一致,但盲评申请书中不得体现申报单位或申请人信息,如盲评时专家发现上述情况,一经核实将按盲评不通过处理。
3.项目申请书应严格按照指南相关要求,如评审时专家发现项目申报周期超过指南周期、申报经费超限额、研究内容不完整情况,一经核实将按评审不通过处理。
4.关于保密资质复印件纸质版,只需要牵头申报单位提供本单位保密资质文件给受理点;对于涉密指南条目,联合参研单位应将相关保密资质复印件纸质版提交牵头申报单位,由其负责相关保密审查工作。
5.项目申报前请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以单位名义注册认证,注册认证流程参见网站服务指南。
三、申请受理
1.本次发布的共用技术项目指南条目不进行网上对接,采取现场集中受理,非现场申报不予受理。
2.同一项目申报材料由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统一提报;同一单位本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由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提报。
3.申报受理评审工作由军委装备发展部某中心组织中咨高技术咨询中心具体实施。现场受理时间地点、网上政策答疑时间等具体事宜由军委装备发展部某中心另行公告补充通知。
四、评审与结果公示
1.共用技术项目评审分为盲评和会议评审。
2.盲评时申请人不到现场答辩。通过盲评申报单位,将在项目集中受理截止日期后20日内收到会议评审通知安排,未通过盲评的申报单位不再通知。
3.会议评审后,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查询公告,公示时间7天。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某局
2022年1月29日
(转自“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