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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1-05-14 浏览量:

一、申请内容

国际科技合作自主合作项目资助。

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5G、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的技术合作项目。

重点支持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弥补深圳市产业链缺失环节的技术合作项目,鼓励深圳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与外国先进科研机构进行前瞻性研究合作,组织举办前沿技术交流活动,促进科研人员的国际交流和往来。

二、强度方式

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自主合作项目,采用事前资助方式,资助比例不超过中方研发投入资金的50%,最高资助100万元;

三、办理条件

申请自主合作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校内老师应以西北工业大学深圳研究院为申请单位,且应当有至少一家在深企业作为合作单位,并由企业提供至少与政府资助等额的配套出资;

(二)深方和外方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明确双方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包括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

(三)合作研发的成果由双方共有或者由中方所有;

(四)在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海外院校设立联合实验室的,不受第一项限制。

限项要求申请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可持续发展专项、国际合作项目(活动交流项目、人员交流项目除外)、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的,有数量限制:

四、申请材料

申请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暂无系统账号的,可联系深研院张老师注册)

(二)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指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四)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相关手续证明(复印件)。

申请自主合作项目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二)与境外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验原件,如只有外文,需翻译成中文);

(三)境外合作单位是企业的,还需提交经所在国或地区公证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公证的合法营业证明(复印件,如只有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

(四)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五)科研诚信承诺书。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在科技业务系统中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后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五、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https://sticapply.sz.gov.cn/)。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6月30日(截止至24:00)

(三)联系电话:0755-2655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