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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5年度深圳鲲鹏青年创新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5-07-01 浏览量:

一、申请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深圳对全球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号召力和吸引力,提升创新创业能级,有效实施鲲鹏青年创新创业行动,支持大学生和青年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低空与空天、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网络与通信、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软件与信息服务、高端装备与仪器、智能传感器、机器人、高性能材料、海洋产业、大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现代时尚、数字创意;

(二)未来产业:合成生物、光载信息、智能机器人、细胞与基因、脑科学与脑机工程、深地深海、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五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深科创规〔2024〕4号;

(四)《深圳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5〕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深圳鲲鹏青年创新项目(简称创新项目)实行分阶段实施,面向推荐入库和邀请入库的两类项目,采取“先入库,后支持”的方式,具体如下:

1.支持强度:

立项项目不超过1500个,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0.5万元。

2.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女性可放宽至33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读、休学);项目负责人为退役军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且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导向;

3.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其他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验收不通过名单;

②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③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

④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申请单位或团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二)限项条件

项目属于推荐入库或邀请入库的鲲鹏青年项目。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深圳鲲鹏青年创新项目申请书原件;

2.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为退役军人的,应提供退役军人证复印件);

3.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档(若为境外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项目团队分工介绍及相关工作经历说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项目承诺书原件;

5.须经科技伦理审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伦理审查委员会初始审查批件,或供申请使用的伦理审查意见。

(二)专项材料

①商业计划书原件(包含项目摘要、市场前景、技术创新点、团队架构、商业模式、融资规划等内容);

②导师推荐信原件。

六、申请事项

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团队或个人,确认好申报要求后,于2025年7月8日前填报并提交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cuiyao@nwpu.edu.cn,我单位将推荐入库,并于2025年7 月 15 日 18:00 前登录鲲鹏青年创新创业行动 网 站 填 报 入 库 申 请 ( 详见https://stic.sz.gov.cn/xxgk/ztzl/kunpeng/)


相关信息:

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253897.html